天长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9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3-08-04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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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銮国 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农村集贸市场成为老百姓集中购买生活、食用材料的地方,但经常有不合格甚至劣质产品进入农贸市场,影响群众的身体健康。建议:加强农村集贸市场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不法行为。的建议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保障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能力,推进我市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营造群众放心、舒心的市场氛围,我局对全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展了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建设工作。

    一、摸排建档到位

    对全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进行摸底排查,按照“一户一档”原则建立和完善辖区内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监管档案,有序做好对市场的全面摸排、信息归集、档案整理、数据报送、分类监管等工作,做到底数清、状态明。目前我市共有23个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含1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档率达到100%。

      

        二、宣传教育到位

    推动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各市场开办者的主要负责人及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度的宣传,建立市场自查制度。结合监督检查结果、抽样检测指标等诸多“权威”数据,从“小”数据反思“大”问题,以“高压”态势助力经营者提高守法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确保食品安全监管不“出岔子”。

    三、制度建设到位

    实行制度化管理,着力构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十个一”制度,即一套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一名食品安全管理员、一块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一套入场经营户管理档案、一份质量安全协议书、一块摊位公示牌、一张肉类蔬菜流通追溯卡、一张统一销售凭证、一本市场日常检查记录表。细化管理标准、强化食品安全自查、建立商户奖励惩戒机制,树立“管好自家人”的理念。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跟踪管理,确保持续达到标准规定内容和要求。

    四、入场查验到位

    督促落实市场开办者实行食用农产品入场查验登记制度。指导市场开办者加强入场管理,对入场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检查登记,查验其供货单位资质、进货票据、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产地证明),未能提供合格证明(产地证明)的,对其进行快速检测,促进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落到实处。


      五、快速检验到位

    按照省政府“民生工程”有关要求,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控制,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以及非法添加物等项目快速检测,具体检测项目为:农残有机磷类、农残氨基甲酸酯类、甲醛、亚硝酸盐、二氧化硫、吊白块、甲醇、双氧水、苏丹红、罗丹明B、糖精钠、溴酸钾、蛋白质、过氧化值、过氧化苯甲酰、酸价、硼砂、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兽药四环素类、沙星类、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黄曲霉毒素、罂粟壳、氟苯尼考、磺胺类、氯霉素、克百威、毒死蜱、氟虫腈、啶虫脒、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腐霉利。检测数量为17个辖区所快检室10批次/天、7个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15批次/天,1个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35批次/天,每日将检测数据上传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同时加强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处理,对快检结果不合格的,市场开办者通知销售者立即暂停销售,并向监管部门报告。销售者认可快检结果的,市场开办者依照集中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或者与销售者签订的协议进行处理;销售者提出异议的,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4小时内申请复检,监管部门及时进行监督抽检,并按照检验结果依法处理。

    目前,我市共有食用农产品快检室25个,2023年截至目前共快检食用农产品62159批次,检测合格61703批次,检测不合格456批次。其中农药残留不合格441批次,兽药残留不合格3批次,非法添加剂不合格12批次。


    六、信息公示到位

    按照规定使用滚动显示屏、公示牌、张贴检测结果表等形式及时公布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结果信息。在天长市千秋乐市场、永福批发市场试点实行“一户一屏”、“一户一码”“智慧追溯”系统,动态更新经营者的资质证照、责任状、承诺书、进货查验、产品快检信息、销售情况等信息。

     

     七、质量审核到位

    督促落实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加强供货商质量审核。与屠宰厂(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签订协议的市场开办者或销售者对屠宰厂(场)和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进行实地考察,了解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以及相关信息,查验种植养殖基地食用农产品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票据等,通过优化、固化进货渠道,强化源头采购管控,实施食用农产品可追溯管理。

    八、监督检查到位

    加强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的监督检查。2023年截至目前我局共检查全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31家次,检查市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150户次。

    九、台账记录到位

    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记好经营户档案台账,“一户一档”确保经营户证照齐全、合法经营;记好入场查验台账,确保农产品索票索证到位,快检室快速检测到位;记好清洁消毒及日常检查记录台账,按规定进行日常检查和清洁消毒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履职尽责;记好从业人员培训台账,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建立人员花名册,做好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记录;记好问题食品处置台账,建立问题清单销号、问题产品召回、处置记录台账,确保问题产品不流向市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十、农批市场“双提升”到位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治理“双提升”行动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2〕311号)文件精神,我局选取我市唯一一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安徽永福农产品有限公司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治理“双提升”工作。

    (一)提升农批市场入场查验和进货查验能力

    安徽永福农产品批发市场与所有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对场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集中入场查验,并做好记录,统一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食用农产品的可溯源凭证和承诺达标合格证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有效提升管理效能。

    入场销售者100%使用农批市场统一印制或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建立信息化追溯系统的农批市场入场销售者,通过追溯系统形成实时共享的数据台账。

    加大对入场食用农产品的抽样检测频次,每日抽检食用农产品35批次,实现月度覆盖市场内所有入场销售者及主要食用农产品品种,年度覆盖食用农产品所有检测项目。快检结果于每日市场交易高峰期前,通过电子显示屏在市场内公布。对抽检发现的问题食用农产品,要求入场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记录相关情况,并及时向我局报告并监督销毁,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提升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水平。

    我局通过对浙江、江苏等地调研,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凝练和萃取,委托第三方在我市安徽永福农产品批发市场,研发设计食用农产品“智慧追溯”系统,依托系统平台支撑,在经营门户上方悬挂二维码,综合收集经营者的采购、运输、储存、销售查验情况和食品快检室检测数据等信息,为食用农产品经营户定制专属“身份证”,做到“一户一码、扫码更新、实时监测、全天公布”,实现对市场交易的食用农产品信息全程追溯。

    (三)提升市场设备设施合理布局

    我局对安徽永福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现场指导,通过科学划分功能布局,有序设立经营摊位,更新优化设备设施、配备数据屏幕、完善“三防”设施等措施,改善传统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普遍存在经营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切实提高市场硬件水平。

    (四)提升市场开办者及入场销售者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

    通过组织开展相关培训,针对市场开办者及入场销售者,培训指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强化日常管理,健全“十个一”制度,细化管理标准、强化食品安全自查、建立商户奖励惩戒机制,树立“管好自家人”的理念。召开农产品批发市场内经营户培训会,激励广大经营户文明、诚信、合法合规经营,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统一管理,营造干净舒适的市场环境,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天长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管理工作,不断强化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切实防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全市人民的“菜篮子”安全。


                          

                              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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